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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栏】目标保护物的爆破振动安全允许标准

发布者: 官方  发布时间: 2014-12-12 10:33:07  阅读:

[ 摘要 ] 确定建筑物爆破振动安全允许范围办法

    1.根据《爆破安全规程》中爆破振动安全允许标准执行,取建筑物安全允许质点振速;
    2.取建筑物安全允许质点振速时,应综合考虑建筑物的重要性、建筑质量、新旧程度、自振频率、地基条件等;
    3.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保护古建筑与古迹的安全允许质点振速,应经专家论证后选取,并报相应文物管理部门批准;
    4.选取隧道、巷道安全允许质点振速时,应综合考虑构筑物的重要性、围岩分类、支护状况、开挖跨度、埋深大小、爆源方向、周边环境等;
    5.对永久性岩石高边坡,应综合考虑边坡的重要性、边坡的初始稳定性、支护状况、开挖高度等;
    6.非挡水新浇大体积混凝土的安全允许质点振速按本表给出的上限值选取;
    7.核电站及受地震惯性力控制的精密仪器、仪表等特殊保护对象,应采用爆破振动加速度作为安全判据,安全允许质点加速度由相关运营单位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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